离婚后孩子受辱 依法变更抚养权

2023-01-18

原标题:津南法院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(引题)

离婚后孩子受辱 依法变更抚养权(主题)

今晚报讯(记者李倩)家本是温暖的港湾,子女抚养,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、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,离婚家庭的父母更应承担起法律责任,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。近日,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。


原告宫某与被告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,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,宫某每月给付抚养费。一日,孩子给宫某打电话,称张某酒后对其打骂,让宫某将其接走。宫某将孩子接回后,张某也不管不问,孩子也不愿再回张某处,于是宫某起诉变更抚养关系。经法官调查,宫某与张某的婚生子已满13周岁,承办法官充分征询孩子本人意见,其明确表示愿意随其母宫某共同生活,不愿再随其父张某生活。同时,宫某有抚养孩子的意愿,且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,故法院判决变更婚生子由宫某抚养,张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。


法官介绍

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,应当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,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、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,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。


来源:中工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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